根据2024学年海宁市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及适龄户籍儿童数,确定2024学年海宁市各招生辖区的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划分范围(具体见附件),并将主要事项通告如下:

1.服务区按招生辖区内“A类生”的“有效房产”地址确定,按村户籍申请的新生按户籍地址确定。  

2.家长网上报名填报“申请幼儿园”时,如有多所幼儿园可选择,请务必按自身意愿排序;为确保能顺利录取,建议志愿填满,但确定不愿就读的幼儿园务必不要选填;同时,幼儿园录取时本“招生服务区”的优先,同一“招生类别”的志愿优先,请家长根据自身条件慎重进行志愿排序。录取后不可再参加后续的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将取消录取资格。  

3.各招生辖区的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按招生计划尽量做到应收尽收,但不确保“B类生”“C类生”全部录取。  

本通告解释权属海宁市教育局。详细报名和录取办法,请仔细解读《2024学年海宁市幼儿园小班招生通告》及各招生辖区的《2024学年小班招生方案》。相关政策文件和咨询信息,均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的“海宁市幼儿园招生平台”进行查询,教育局咨询电话:87229863,87223239。

附件:2024学年海宁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划分范围

海宁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来源:海宁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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