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春耕在即,正是种子销售旺季。 一大包的种子量太大,不如拆开散卖,这样既迎合大众的需求,又增加收入,何乐而不为? 如果你真的这么想且这么干了 那就违法了! 近日,长安镇执法人员在农资服务部一货架上,发现1包南瓜种子拆包销售。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长安镇赋权事项对该行为立案调查。 为什么种子不能拆包零售呢? 1.容易引起种子的霉变腐烂 2.极有可能会被掺入质量不合格或过期的种子 3.商家有机会自己印制包装袋进行重新包装 作为消费者,购买种子时需要主要什么呢? 1.选择正规农资店 2.不要购买拆装、散装种子 3.购买时认真查看外包装,是否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等信息,避免买到过期、不合规种子。 “种子的真假、优劣直接关乎农业生产的安全,影响着农民朋友们的经济收入。因此我们在种子安全上一刻也不会放松,必须让农民群众用上‘放心良种’。”执法人员汤丁跃表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三十九条 销售的种子应当加工、分级、包装。但是不能加工、包装的除外。 大包装或者进口种子可以分装;实行分装的,应当标注分装单位,并对种子质量负责。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二)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三)涂改标签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五)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 来源:海宁综合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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