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春节期间
为满足大家出行停车需求
海宁对停车收费管理作出调整

为进一步满足节日期间市民群众停车需求、浓厚节日氛围,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春节期间实施停车收费减免。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减免时间:

2024年2月9日0时起至2024年2月17日24时止。


二、减免范围:

根据《海宁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海政发〔2023〕1号)文件,实行政府定价的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和部分公共停车场(详见附件清单)。

请广大市民群众文明出行、规范停放,共同维护良好静态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附件:实施停车收费减免的部分公共停车场清单

海宁市规范停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30日






发布于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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