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海宁法院人脸+实名曝光了 最新一批失信被执行人 其中 最高欠下291434元! 最少欠下6280元! 赶紧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 ↓↓↓ 人脸+实名曝光 ![]() ![]() ![]() ![]() ![]() ![]() 此前海宁法院 还曝光了6人 ↓↓↓ ![]() ![]() ![]() ![]() ![]() ![]() 这些事他们都做不了! 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各项义务是每个人应尽的法定义务。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做了明确规定,简单梳理一下: 交通出行方面: 不能坐飞机;不能坐高铁G字头动车组列车所有座位;不能坐其他所有列车的软卧;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的座位;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 住宿方面: 不得住宿星级以上酒店、宾馆。 消费方面: 一、不得购买不动产(一般包括房屋、土地);也不得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二、不得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进行高消费。 三、不得购买非经营所需的车辆。 四、不得旅游、度假。 五、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办公方面: 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子女就学方面: 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当然,这里给大家提个醒,如你之前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已符合删除条件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将及时将你的信息从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注意:此处是指从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予以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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