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 海宁市公安局许巷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 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违规售卖东西 警方立即介入调查 那么 他究竟卖了什么呢一起来往下看 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民警对嫌疑人贺某展开侦查 经过调查发现嫌疑人贺某使用 自己的一个微信号 在朋友圈里 大肆售卖烟花爆竹 已经持续一段时间 “烟花到货啦 需要的来订啦”“ 电光花18寸” “烟花送到家” “加特林机枪”…… 贺某几乎每天都会发多条朋友圈 图文并茂 还有视频 似乎很能吸引买家眼球 “烟花送到家 请核对”…… ![]() ![]() 掌握相关证据后 2月3日海宁市公安局许巷派出所 联合应急管理局 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前往许村镇胜利村贺某家突击检查 发现他的家里存着大量烟花爆竹 ![]() ![]() 据贺某交待 这些烟花爆竹都是他从 外地买来的价值在3000元左右 烟花买来以后一部分 供自己燃放一部分就 挂在微信朋友圈进行售卖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执法人员当场 对这批烟花爆竹予以查扣并要求嫌疑人贺某 立即停止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 目前案件已经移交给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过几天就是除夕夜了 往年春节期间有些市民和商家为了图个热闹喜庆 忍不住会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每年都要查处多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 许村镇的丁某、张某,长安镇的陆某等人,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警方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斜桥镇一家公司开业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市区一家饭店开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最后都被警方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注意!注意!今年春节海宁将一如既往 全区域 全时段禁止销售 燃放烟花爆竹! ![]() 关于“双禁”规定 海宁市自2017年7月1日起, 在全市区域内实施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禁止燃放。 注意!是全市范围!包括农村地区! ![]() 警方提醒 “双禁”规定不容侥幸,春节期间, 警方将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双禁”查处力度。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规定,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要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违规燃放、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对有效举报,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举报电话:110 ![]() 喜庆的气氛不一定要靠烟花爆竹 只要一家人在一起 就是最快乐 最幸福的时光~~ 来源:海宁公安 |
10 条回帖
完全就是懒政,说污染空气,污染空气的源头是啥大家都明白。说会有引发火灾危险,那种应该也是偶尔的小火灾吧,别的地区放着也没啥大事,反而海宁自从禁止烟火爆竹开始火灾不断,三个桥火灾,许村火灾,袁花火灾,真是火灾不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