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发布群号的规定(2010更新)
04年到现在,海宁论坛已成为大家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论坛上大家各抒己见、高谈阔论、聚会活动、美食FB、互相帮忙。。。,丰富了自己的生活。但近几年QQ群的即时聊天非常方便,对论坛的冲击很大,在大家纷纷加入QQ群的同时,论坛的活跃度也在逐渐下降,然而论坛浓厚的交流氛围、话题永久保存、信息查找、音乐视频都是QQ群永远代替不了的,QQ群最多只能作为论坛的辅助工具。1、为增加论坛活跃度,海论禁止会员以任何形式(发帖、签名、昵称、头像、个人资料等)发布群号或索取群号,违例者一律删除群信息,多次违例会员警告,严重违规会员永久封帐号;
2、任何版面在任的版主、版协不得以职务之便,建立与论坛版面讨论主题相关的群;
3、海宁论坛官方只存在两个群,即海论管理团队群 、NGO海论公益团队,为及时沟通日常管理工作;
请各位会员自觉遵守,支持海论茁壮成长!
----海宁论坛管理团队
2010年更新 3tt 3tt 阅,请遵照执行 已阅~~ 支持~ 18tt 18tt 6tt 反正一个群也没参加 24tt 24tt 反正我都被踢掉了 删了他们的号码,他们都恨死我了,所以经常发帖攻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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